S230公路绿化提升工程(大有秋片区样板段)景观设计招标公告beat365正版唯一app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12-01 09:17: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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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t365正版唯一app本招标项目S230公路绿化提升工程(大有秋片区样板段)景观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周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4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具体时间需满足上级对有关材料上报时间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3.2.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8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4.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介绍信(或委托书)、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14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周铁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7、投标保证金

  (2)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第4-6项及社保交费清单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8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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